一、山东省给予“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8月1日颁布的《关于完善电价补贴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6】77号)文件:
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在国家电价补贴基础上每千瓦的补贴0.1元。
山东省太阳能资源属于三类电价区较好的。太阳能资源的水平面年总辐射量在1400~1550kWh/m2之间,属于太阳能资源II类区“很丰富带”,从东向西逐渐增加;如果是地面电站,采用最佳倾角,则首年的年满发小时数在1200~1350h之间,25年的平均发电量在1100h~1200h之间。
以25年平均年发电量为1150h为例。山东省的光伏扶贫项目规模为25~30kW/户,每年提供3000元/户,则省内给“光伏扶贫”项目的单独补贴,可以使项目年收入增加:
25kW × 1150h ×0.1 元/ kWh = 2875 元
30kW × 1150h ×0.1 元/ kWh = 3450元
可见,如果按照25~30kW/户考虑,则山东省内给“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税前收入恰好在项目承担的扶贫任务,3000元/户/年,金额上下。
二、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首批项目共涉及13个贫困县30个项目,累计项目规模为1076MWp。惠及贫困户35454户,贫困人口5万人以上。
表:山东省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分布情况
上述30个项目的列表如下。
表:山东省首批光伏扶贫项目的详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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