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0号),2016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350,262,697股募集配套资金,并于201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0,869,024元变更为2,461,131,721元。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于近日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7305821R
名称: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元
注册资本:贰拾肆亿陆仟壹佰壹拾叁万壹仟柒佰贰拾壹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08日
营业期限:1995年12月0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水产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食品制造业;兽用药品制造;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计算机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以上经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渔业、畜牧业;畜牧服务业、渔业服务业;兽药经营;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电气安装;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治理业;商品批发和零售;租赁业和商业服务业;进出口业;互联网信息服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商务部经营者
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6]第229号),通知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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