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优标准
1、投资主体投资能力及经营业绩。(20分,专家评定)
2、技术方案可行性。包括所选主要设备是否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选型是否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指标要求,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逆变器转换效率等。(20分,专家评定)
3、电网接入条件,是否有供电公司支持意见,以往项目并网是否达到序时要求。承诺工期安排是否合理,项目开工时间、项目并网率和并网时间等情况。(20分,扬州供电公司评定)
4、项目规划选址、用地性质,是否有国土部门支持意见,与当地政府签订用地协议,用地租金水平等。(20分,市国土局评定)
5、环境评价。(20分,由环保部门评分)其中,如渔光互补项目,环境评价权重10分,由环保部门评分,防洪评价权重10分,由水利部门评分。
6、加分项
(1)2015年度首家并网的项目加10分。
(2)已往年度建设110千伏变电站的项目加10分。
(3)县(市、区)上报排名第1的加10分。
二、评优程序
评优工作由市发改委监察室牵头,能源处配合,邀请2名专家并组织市国土、环保、水利及供电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评优小组。评优排序上网公示后,结合省下达的年度建设规模,及时备案并上报。
注:
1、有已纳入本市以往年度规模但未在当年并网发电的项目投资主体,该投资主体投资的项目取消评优资格。
2、申报主体受过行政机关处罚的,取消评优资格。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扬州市2016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评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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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投资能力及经营业绩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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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可行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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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接入条件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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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选址、用地性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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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评价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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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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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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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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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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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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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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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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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华友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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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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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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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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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永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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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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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电绿洋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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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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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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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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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高邮甘垛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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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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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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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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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顺仪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5MW二期工程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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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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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金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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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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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扬州有限公司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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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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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福新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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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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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洁源光伏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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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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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邗江公道30MW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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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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