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渔沟镇梁集村多位村民向本报反映:今年初,合肥一家公司在当地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基地,但事先没有与村民商量,就开始丈量村民的农用地和退耕还林地,大约600亩土地,每亩地每年给予一定补偿。他们认为补偿的费用,比自己种地的收入要低得多,而且国家有规定,农用地、牧地和林地都不能做光伏发电的基地。他们多次找到镇里询问,却一直没有答复,项目施工方也不解释,只是强行施工。
该镇镇长徐纪元告诉记者,建设光伏发电基地是县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所有手续都齐全,所用土地都是国有用地,没有村民承包地和集体土地。只有几十亩村民的自耕地,现在正与村民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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