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消息显示,根据四川省政府与国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从2016年开始,四川将用3~5年时间,退出关闭煤矿215处左右,化解产能3303万吨左右,其中省属国有重点煤矿18处、产能1209万吨左右。
四川将引导民营小煤矿自愿申请退出关闭。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资金及综合政策措施,引导一批资源条件较差、灾害重、工艺落后、安全风险大、亏损严重的小煤矿有序关闭退出,减少生产能力。引导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一批“僵尸企业”。
此外,四川还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现代物流、风光发电、养殖业和现代农业。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合理确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块,建立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处理好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地区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对一定期限内规划建井开采区域,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优先保证煤炭开发需要,并有效利用煤层气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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