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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局召开推进光伏电站建设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

   2016-10-08 世纪新能源网16700
核心提示:9月26日,省能源局在武汉组织召开了光伏电站建设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董宏彬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9月26日,省能源局在武汉组织召开了光伏电站建设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董宏彬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和相关光伏投资企业负责同志参会。会议通报了我省2016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竞争性分配工作、光伏电站备案管理方式调整的有关要求以及下步工作的初步考虑。

会议通报,国家下达我省的2016年度6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指标除去保障以往备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项目外,剩余规模指标采取竞争方式分配,并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之一。从即日起,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我省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由市州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备案服务,并及时上报省能源局。企业根据省能源局发布的项目信息,自主决策是否开展建设工作。关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管理工作,省能源局将按照国家的通知要求,根据省内光伏项目建设进展,及时通报情况,引导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董宏彬副局长指出,当前我省光伏建设规模指标少与企业建设积极性高的矛盾十分突出。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竞争性分配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倒卖指标。董局长要求,获得建设指标的企业需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间节点的要求开展建设,省能源局将适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指标分配的调整。我省建设光伏项目的企业,必须采用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的相关产品,否则将取消该项目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格。市州发改部门要按照要求,承接好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工作。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光伏项目管理,督促企业有序推进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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