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CER项目开发政策背景介绍
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1668号),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经备案后,在国家登记簿登记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国内外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
二、企业进行CCER项目开发的益处
1、通过进行CCER项目开发有利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企业注重环境及社会责任的形象,从而提升品牌竞争力;
2、通过进行CCER项目开发,可以参与国内碳交易市场,获得项目减排量交易的直接收益,减少投资运营成本,降低投融资的障碍与风险。
三、风电、光伏CCER项目开发分析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属于可申请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具体包括风电、水电、光伏发电等项目,此类项目设计参数较少,开发简单,周期较短,咨询机构以及第三方审定和核查机构业务相对熟练。截至2015年7月,国家发改委已经公布通过备案审核的CCER备案项目将近200个,其中以风电、光伏和水电项目为主,其中风电备案项目最多,有60多个,光伏备案项目30多个。
四、CCER项目关键问题说明和工作流程
1、申报主体:申报CCER项目时,申报单位需和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上的单位名称要一致,包括不限于核准文件等其他文件。
2、开发周期:项目从着手开发到最终实现减排量签发的最短时间周期要有8个月—12个月,一般项目前期开发时间大概1个月—2个月之间。
3、相关费用:CCER项目开发过程中,主要有三块费用:
一是第三方咨询费用和协调管理费用,主要是指项目文件设计(PDD)、节能量监测报告、相关文件填报,协助备案和核证等。
二是第三方项目审定费用(国家认可的审定机构,目前共9家),提交CCER项目的备案申请材料后,需经过审定程序,由审定机构出具审定报告后才能够在国家发改委气候司进行备案。
三是第三方减排量核证费用((国家认可的审定机构,目前共9家),提交项目的减排量备案申请材料后,由审定机构出具减排量核证报告后才能够在最终完成备案。
4、业主需配合的工作:提供项目数据、信息、资料和文件,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协调与碳咨询公司的工作。
五、碳咨询公司提供的服务
1、根据方法学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要求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准备备案申请资料;
2、协助寻找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审定机构对项目进行审定;
3、协助业主提交项目备案申请,需要由地方政府逐级提交;
4、项目运行后,编制减排量监测报告;
5、协助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核证机构对减排量进行核证;
6、协助业主准备项目减排量备案申请;
7、协助寻找买家,完成减排量的交易。
六、合作模式
目前,碳咨询公司与CCER项目业主单位在CCER项目开发方面的合作模式主要有纯咨询和收益分享两种。
1、收取纯咨询费用模式:
根据咨询内容和咨询范围(项目情况初步评估分析、减排量大小、项目所在地、资料收集、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协助业主填写备案文件和申报、协助联系审定和核证机构、编制节能量监测报告、协助寻找减排量买家)收取咨询费用。其中第三方审定和核证机构的费用需要业主自行承担。
2、分享减排量收益模式:
碳咨询公司与业主风险与收益共担,业主不需要支付咨询费用,由碳咨询公司承担开发成本,免费为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项目情况初步评估分析、减排量大小、项目所在地、资料收集、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协助业主填写备案文件和申报、协助联系审定和核证机构、编制节能量监测报告、协助寻找减排量买家)),业主只需要承担碳咨询公司人员的出差费用(交通、食宿等),其中涉及到的第三方审定和核证机构的费用需要业主自行承担。待项目通过签发,可以进行交易时,碳咨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减排量收益。
3、合作方式:双方进行商务谈判,约定合作模式,签订正式合同,开展文件编制、申报等工作。
七、风电、光伏CCER项目收益初步测算
CCER项目收益初步测算:以5万千瓦风电项目为例,一般测算的减排量在6万吨/年—8万吨/年左右,目前CCER项目在试点交易过程中,其价格公开程度较差。CCER的交易形式也分协议转让和线上交易两种,协议转让一般不公布价格,线上交易公布价格的也很少(北京除外)。在CCER交易信息披露方面,北京环境交易所较为公开,北交所每个交易日的交易行情会将配额、CCER、林业碳汇分开公布,且同时公布交易量和交易价格。根据北交所公布的线上交易价格,CCER目前交易均价约为21元/吨左右(此价格为履约期间的交易均价)。如果业主想将尽快将减排量交易变现,业内一般进行买卖双方线下谈判,现货进行交易,交易价格较低。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加速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预测2016年全国碳交易市场初步形成,碳交易活跃度会进一步上升,再加之我国对于国际社会承诺提出2030年左右中国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将于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提升到20%。同时国内对于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压力日益重视,政策层面对于可再生能源CCER项目开发利好,未来可再生能源CCER项目开发和交易前景趋好,长期来看,交易价格会逐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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