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改委委托,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配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资源,对2016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据了解,本次招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黑龙江省境内建设。为保证黑龙江省光伏发电扶贫任务的完成,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范围不包括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扶贫重点实施范围的20个贫困县(市)(延寿县、泰来县、甘南县、拜泉县、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兰西县、海伦市、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在国家批复黑龙江省光伏发电扶贫建设规模计划后,另行组织光伏发电扶贫建设投资主体招标。
本次招标总规模为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6]166号下达的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光伏电站30万千瓦建设规模;按国家文件规定,由降低电价给予调增的建设规模;2014年、2015年黑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但未能按期实施予以收回的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单元规模为2万千瓦,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独立建设地点的项目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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