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电网发布消息称,对于2015年3月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国网公司将暂停垫付0.42元/度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并按照目录制管理。
对于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及所有期间投产并网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改变原有结算模式。
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进入第六批国家可再生能源目录的原则为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项目。国家电网以此来划定时间线,很明显是不愿意再为拖欠的光伏补贴来垫钱。这对于当前的分布式开发,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那么,这部分拖欠的钱,该由谁来给出个说法呢?亟待主管部门给出明确的答案。
对国家电网分公司发出的文件影印件,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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