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主论坛闭幕,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与沙特阿拉伯电力部副部长萨乐·阿拉瓦吉博士共同签署主论坛闭幕公报,双方达成在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以及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合作。
李凡荣在致辞中指出,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间,中阿贸易额从250亿美元上升到2390亿美元,增长近9倍。其中,能源是中阿经贸合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原油贸易领域,中国2015年进口原油3.35亿吨,在进口来源国前十名中,有5家是阿拉伯国家,占中国原油进口量的42%,相应地是,中国也是阿拉伯国家最大贸易目的国之一,在石油产业领域,双方已就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服务、科技装备、石化等进行了大量合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双方在核电、火电、电网、新能源等诸多领域也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并就如何使中阿能源合作成为中阿关系的”压舱石”,提出了建议。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中阿能源合作3点建议
今年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了阿盟总部在致辞中提出了中阿构建“1+2+3"的合作格局,即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双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新的突破口,未来10年,争取把中阿贸易额从去年的2400亿美元增至6000亿美元。
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间,中阿贸易额从250亿美元上升到2390亿美元,增长近9倍。其中,能源是中阿经贸合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原油贸易领域,中国2015年进口原油3.35亿吨,在进口来源国前十名中,有5个是阿拉伯国家,占中国原油进口量的42%,相应地是,中国也是阿拉伯国家最大贸易目的国之一,在石油产业领域,双方已就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服务、科技装备、石化等进行了大量合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双方在核电、火电、电网、新能源等诸多领域也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如何使中阿能源合作成为中阿关系的”压舱石”,李凡荣提出几点建议:
一、完善合作机制,打造“共商、共建、共享”平台。通过中阿能源大会,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能源主管部门可以开展能源政策对话,协调立场;各研究机构可以通过该平台就共同关心的课题进行学术交流,推动技术流动;能源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推动具体的能源项目。
二、开拓合作思路,丰富合作内容,拓宽能源合作领域和模式。在合作领域上,中阿双方应从传统油气拓展到电力、新能源和核电领域,从原油贸易拓展到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提高能效等方面的政策机制建设。
三、优化商业环境,鼓励企业投资兴业。能源项目普遍投资大,资金回收时间长。相对较高的商业风险制约了对能源项目的投资。中方愿与阿拉伯国家一道,消除贸易和投资障碍,为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实现能源项目投融资便利化,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降低投资风险,鼓励其在中国和阿拉伯投资能源项目,惠及两国人民。
沙特能工矿部次大臣SalehAlawagi:未来将扩大中阿商贸往来
在上一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上,诸多成功及谅解备忘录已经付诸行动,未来阿盟将继续支持中阿双方在油气及电力领域的投资项目、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规划重大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扩大中阿商贸往来、在阿设立中阿联合企业,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完善双方市场机制。
双方达成多项共识
一、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合作
双方表示同意,在互利基础上大力发展扩大能源领域合作,根据各国现行法律法规。利用中国在油气领域的现代科技和先进技术推动并支持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
双方将在遵循各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寻求双方在油气相关领域,特别是石油勘探、开采、运输和炼化等方面合作的可行性和前景。领域的相关投资项目。双方强调,加强中阿在石油及其衍生品领域的贸易和销售往来,在必要时,在国际性论坛、研讨会和大会中协调双方利益。在石油、能源事务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场合协调双方立场。
二、在电力领域的合作
双方强调,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借鉴双方的经验,更加广泛和、全面地开展电力领域的合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双方经济往来、组织电力企业、研究机构等开展交流互访和研讨,加强在电网规划咨询、电力项目投资和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三、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
双方强调,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清洁低碳是未来全球能源发展的重要趋势,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和发展实践,在集成供能系统管理和运行模式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同时,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在太阳能光伏、光热领域的合作,推动两国在光伏、光热产业政策设计、技术研发、示范项目推广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
四、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合作
双方强调,加强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特别是在发电和海水淡化领域的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借鉴肯定中国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经验,为未来双方合作和共同开展研究提供借鉴在研究领域开展合作。
中方将根据“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有关各方共同开创中阿战略合作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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