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的大力推进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其亮点之一就在于配售电改革的启动。
10月11日,《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下称“售电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下称“配网办法”)分别出炉,这意味着配售电改革也落地在即。就在今天上午于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的全球能源行业最高级别的“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上,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接受了第一财经记者的独家专访。他表示,国家电网十分欢迎民企参与新增配电业务,而国家电网单独成立售电公司(的工作)也在进行中,且公司也将继续深入国际化战略。
“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联合主办,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就在上午近11点的会议间隙,第一财经记者看到了正用流利英语与外宾攀谈的舒印彪。双方聊完后,记者很快上前,请他谈谈对于民企进入配电业务是如何看待的。他表示,“新增配电业务是电力机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这方面的推进计划,国家电网公司坚决支持,也非常欢迎民营企业的参与。”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它的出台被看作是史上最大力度的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该意见旨在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从而推动其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其中,(国家)向社会资本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既是电改的重点,也是各方极为关注的。
在刚刚下发的配网办法中也提到,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此外,(国家也)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投资主体。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业务并负责运营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在获取合理投资收益同时,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
刚刚出炉的售电办法也提出,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售电公司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亿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30亿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第一财经记者就此问到,国家电网是否可能成立一家独立的售电公司?舒印彪答道,“这个也在进行中。”
就国家电网的国际化战略、海外收购情况,舒印彪表示,“国际化已成为国家电网公司重要的战略组成部分,我们会继续加快国际化步伐,寻求在一些国家的合作。”
今年9月2日,国家电网公司和巴西卡玛古集团在上海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前者正式收购巴西卡玛古集团持有的巴西CPFL公司23.6%的股权,此次收购将花费290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600亿元),相关收购全部完成后,国家电网对CPFL的控股有望达到68%。第一财经曾报道,CPFL是巴西第三大电力公司,配电业务在巴西的配电市场份额占13%;发电领域,CPFL也是巴西发电装机容量第二大的私营企业,截至2015年底,装机容量为3100MW,目标到2018年达到3300MW。
紧接着,又有消息传出国家电网拟以3.2亿欧元(约合3.49亿美元)购买希腊电网运营商ADMIE24%的股权。竞标中,国家电网也是出价最高的投标者。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尚未对这笔收购有过公开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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