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嵊州市长乐镇方口村村民周小军从当地农商银行获得了4.7万元“光伏贷”资金,顺利在自家屋顶安装上了太阳能光伏板,成为了该市享受到“阳光福利”的第一人。
今年以来,绍兴银监分局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工作要求,精准施策,在全辖涉农金融机构中大力推广“光伏贷”产品,着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光伏贷”产品事先由银行、光伏公司、农户三方签订合作协议,由农户从银行申请贷款资金,直接用于购买光伏板并安装在自家屋顶,利用阳光发电,使用年限最长可达到25年,在满足自家用电后将多余的电量卖给电力公司,一般8年内就能全部还清贷款,之后每月净收入在400元上下,为广大农户开辟了一条致富的“阳光道”。 (裘森冬 夏浙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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