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鼓励企业、个人出租屋顶;禁止哄抬屋顶租金。
补贴政策:市级补贴1元/瓦,并网后一次性初装补贴。鼓励县区出台配套补贴政策。
西安市临潼区
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另外,市财政对我市行政区(县)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1元/瓦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河北省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国家0.42元/度的补贴政策;光伏电站对2014年底建成投产的按照每千瓦补贴0.3元执行,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
Ⅱ类、Ⅲ类电价区的电价:2015年,分别为1.1元/kWh和1.15元/kWh;2016年、2017年,分别为1.0元/kWh和1.05元/kWh;补贴年限3年。我省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电价0.2元.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对我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现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
廊坊市
对于在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建筑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以及采用光伏电源的公益性景观照明、路灯、信号灯等,所需资金优先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免征城市配套费。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对光伏发电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国家全电量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湖南省
集中式:2014年投产的光伏电站(含自发自用和上网电站)省级补贴0.2元/度,补贴10年。2015-2017年投产的项目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长沙市
分布式:在长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长沙市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期为5年。
黑龙江省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大庆市
坚持示范引领合力发展。在党政机关、学校、油田等建筑物推广分布式发电系统;利用盐碱地、废弃地等未利用地建设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结合农业生产、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开发等,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农业、风光互补等多种形式应用示范工程。
吉林省
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5元/千瓦时。
甘肃省
2015年50万千瓦(其中25万千瓦专门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项目)。
海南省
三亚市
分布式:项目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在国家补助标准(0.42元/千瓦时)基础上补贴0.25元/千瓦时,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
福建省
龙岩市
龙岩市出台光伏扶贫项目补贴政策贫困户每户补贴1万元
连城县
连城县出台光伏扶贫项目补贴政策贫困户每户补贴1万元
连城县出台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补贴政策,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贫困户,县财政给予每户1万元补贴。同时,按“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的办法,对集体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的村,奖补村集体投入部分的10%。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个出台光伏扶贫项目补贴政策的县。
辽宁省
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发全部电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其中,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你公司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下同)收购。
2.“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由你公司按照我省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即2016年以前备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95元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和2016年以前备案但于2016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88元执行。
新疆兵团
至2015年年底,兵团规划地面并网光伏电站为1770MW(含第十三师外送3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95MW,光伏微电网项目65MW和2.8MWh储能。至2020年年底,兵团规划地面并网光伏电站为34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200MW,光伏微电网项目150MW和5.9MWh储能。
内蒙古
包头市
《关于规范风电太阳能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
二、规范项目用地。
三、合理配置指标。
四、确保指标落实。
五、严禁倒卖指标。
六、强化生态保护。
七、保护草场林地。
八、完善电网接入。
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通知》
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呼和浩特市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6年到2017年为每千瓦时0.47元(含税),2018年为每千瓦时0.44元(含税);
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6年为每千瓦时0.80元(含税),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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