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东莞刚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申请今年12月底截止的政策。
近日,江西省能源局也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光伏度电补贴目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催促在2015-2016年9月30日前已并网的,但未享受过其他省级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万家屋顶项目除外),抓紧时间申请补贴。
伏妹帮大家对比了一下,江西省第二批项目补贴与之前最早发布的补贴价格和期限没有变动,依旧是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20年!地面电站、企业屋顶、居民屋顶统统纳入申报范围!
伏妹提醒江西省的广大父老乡亲,安装了家用光伏电站的,还没来得及申请补贴的,抓紧时间啦~过了申请时间,补贴就拿不到手了!
伏妹也把之前东莞发布的截止补贴申请的通知,再给大家发一遍,大家千万别错过补贴申请提交时间啊。
从2014年开始,东莞结合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连续三年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财政补助,该项财政补助将于12月底截止申请,呼吁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尽早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东莞该项政策的补助对象及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助。
在补助标准上,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将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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