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徽省政府对“大新专”项目实施“四督四保”制度的有关要求,为了解安徽省光伏电站招标项目合同履行和先建先得政策落实情况,加快安徽省光伏电站建设,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和华东能源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2015年光伏扶贫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各市发展改革委先对2015年以来本地并网地面光伏电站光伏组件的铺装容量和并网容量进行自查;12月中旬,安徽省能源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部分并网光伏电站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并网容量虚报、偏低的项目,将采取失信惩戒、调整规模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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