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行业累积了三年的先建先得所导致的超规模建设光伏电站与补贴指标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终于在2016年底国家能源局紧急下发的调整规模指标通知后有所缓解。然而,这次部分地区增补指标的过程显然并不“尽如人意”。
第一,2016年底的增补指标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调增,而是预支2017年各省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增补指标500MW以内的,从2017年指标中扣除,增补超过500MW的,2017年不再安排指标”。此次增补指标申报,包括山东、河北、河南、湖南等省份计划申报规模超1GW,这也就意味着这些省份2017年将不再分配普通光伏电站指标。
第二,上述通知也明确了,各省要对增补指标进行竞争性配置,而上网电价就成为了其中最重要的评价标准。也就是说,光伏电站补贴指标要全面启动竞争性配置了。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压缩利润空间来获取指标,另一方面,国家能源局通过这一方式为“先建先得”兜了一次底,对于财政部门,通过竞价削减了一部分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支出。
从基本面上分析,此次增补指标的通知救了一大部分建成并网“晒太阳”的光伏电站,而实际上,竞争性分配中也大有文章。
1过度申报增补规模
在光伏电站开发人员的认知中,湖南与广西等地一直是光伏电站开发的老大难之地,主要原因在于当地光照资源差,按照Ⅲ类地区的上网电价,这两个省份的部分地区无法满足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测算。但是12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网站公示了2016年光伏发电追加建设规模竞争性优选结果,37个项目共计959.57MW项目进入优选名单,并且该名单只公布了项目的规模与名称,并未公示电价。
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目前湖南省开工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仅有两个。那么,上述申报增补的959.57MW由何而来?这不禁让人怀疑个别地方政府管理不力导致的企业浑水摸鱼虚报项目以占用增补指标。
金寨也赶来申请了970MW指标。这座位于安徽西部的小县城在成为中国首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之后,光伏装机规划是3.2GW。据一位当地开发商介绍,金寨的日照资源不好,土地有限并且条件较差,光伏投资收益低,如果不增补的话电价在2017年0.85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竞价将导致项目收益变差。
2016年指标落空的云南省此次非常低调的申报了1GW的增补指标。这个西南边陲的省份因为大力发展的水电导致光伏、风电等限电严重,因此没有获得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此次申请增补,云南也希望能“挽回”过去一年的“损失”,毕竟当地也有少量已开工建设但没有指标的项目,“但开工项目总量肯定没有1GW。”
上述申报GW级增补指标的省份或许最终将“无法如愿”。
2“竞争性配置”不合理执行
下表是光伏們根据多方消息获得的拟申报增补指标的各省份申报规模以及竞争配置后平均电价统计数据。根据表格数据可以计算出,相对于2016年0.98,0.88,0.8元/千瓦时的电价,大部分省份的竞争性电价下调幅度在10%以上,但青海省与金寨县的电价下调幅度分别为5.8%,4.8%。尽管电价下降幅度需要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但在目前全面开启竞争性配置指标的态势下,这一下调幅度似乎并未有效执行国家能源局在增补指标文件中的竞争性配置规则。
据光伏們从当地开发企业了解到,湖南省申报的增补指标项目已被国家能源局打回重新调整电价。目前各省份加班加点优选出的项目规模以及电价已经陆续上报国家能源局,但具体的批复规模还未最终确定,从当前情况看电价调整过分不合理的省份有可能会驳回重新调整。
注:1. 部分省份公示增补容量与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容量有一定差异;
2. 上述省份最终的申报增补容量仍存在一定变化,以最终结果为标准,该表仅作为参考;
3. 部分地区公示增补项目名单时未公示申报电价,光伏們从相关渠道整理了平均申报电价。
3“光脚不怕穿鞋的”之河南
2016年12月25日,河南省发改委转发国能新能[2016]383号文件并公布增补指标竞争方案,以上网电价及项目建设进度作为两大主要评分点。其中,上网电价在标杆电价0.98元的基础上每降一分钱得一分,项目进度上全额并网40分,部分并网25分,承诺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得10分。
2016年12月29日,河南省发改委上报国家能源局追加指标规模实施方案,26个项目共计1021MW发电容量,全容量并网项目4个共计53MW,部分并网项目16个共计618MW,未并网项目6个共计350MW,未并网项目申报电价在0.63~0.7之间。
从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可知,上述6个未并网中有两家企业共竞标130MW补贴指标,这两家企业的共同之处在于注册资本金100-2000万不等,但实缴为0,大股东都为自然人。这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
据河南省某项目开发人员介绍,河南省存在相当部分项目的工程和投资进度已完成近80%,受限于天气和电网手续,在12月底至1月底将实现全容量并网,而所谓部分并网项目,不乏项目仅仅送出线路贯通,场内组件等设备的安装不足30%,再一次证明“光脚的完胜穿鞋的”。
国家能源局此次下发的增补指标本质上是为已建成并网或者即将完成的项目提供,根据河南省的竞争性配置原则,上网电价占比高于项目进度,导致部分项目即使刚开工或者进度较慢,也可以通过大幅降低电价来获取指标,导致挤占了原本属于存在合理收益且项目即将完工的电站项目指标。
4合理设置规则,遏制”浑水摸鱼“
根据上述几个省份的例子来看,过分强调电价或者不认真执行竞争性配置规则的情况都不利于增补指标的合理配置。无论是先建先得还是竞价分配都需要一个透明合理的评分机制,否则将会严重影响正处于关键发展时期的光伏行业。
第一,设置合理的评选规则,谨防个别项目利用政策漏洞钻空子。随着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下调文件的正式下发,为争取2016年的高电价空间以及提早占住指标而虚报项目进度等信息。
是否并网与站内投资进度兼顾,才是合理的“先建先得”排序依据,否则,将出现大量仅完成外线工程的“空壳”项目排队竞争“先建先得”指标,同时,对于已完成主体投资、短期受限于并网手续的项目,将造成投资的巨大损失,也会抑制一些真正具有实力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第二,究竟该如何看待低价中标?低价中标从2016年领跑者招标开始之际就一直是业内人士探讨的重点。一方面,采用电价竞争的方式,可以挤出投资企业过高的收益水分,推动行业向平价上网迈进;另一方面,为了中标一味的报低价,对于行业来说却是一大隐患,中标之后光伏电站是否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将成为最大的挑战。
低价中标必然导致“光脚不怕穿鞋”的现象发生,而偏离市场价格的低价中标后,项目不能如期建设,浪费了指标、还浪费了先建项目的投资,反面例子已经屡见不鲜。2013年获得指标的陕西榆林小壕兔乡多个百MW级项目直至2016年6月才实现并网发电,中间某些企业还受到过国家发改委的点名批评。据了解,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2016年包头、乌海两个领跑者基地项目,由于中标电价过低,中标企业拒绝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第三,对于先建先得与竞价分配指标需要多方衡量评价。从正面看,该体系有利于倒逼技术进步和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使得电站的开发投资更为有序。但是,从反面看,如果没有科学和细致严密的项目考评方案配以全过程的项目备案、建设进度的透明公开,会将光伏发电这个新兴行业引入歧途。
大量项目参与“先建先得”竞争,展现了社会资本对光伏项目的逐利,从环保的角度,清洁能源是大势所趋,而从经济回报的角度,光伏电站投资门槛相对较低、长期稳定、运行维护简单、体量巨大,利于进行金融操作。
但是如果无法设置合理有效的竞争规则,对于真正想进入光伏行业并且具备实力的企业而言,将承担更多额外的成本及损失,同时在面临电价下调、技术进步以及模式探索的关键时期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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