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在发布的《山东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中提出,2016~2018年,通过3年集中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力争惠及1000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通过“政府募资、村户受益”、“政企合资、企户分成”等多种模式,推进光伏扶贫建设。《规划》提出既鼓励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屋顶和庭院空闲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直接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土地租金、投资入股等收益统筹用于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或贫困户脱贫致富。光伏扶贫项目用于扶贫的收益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户·年,并持续获益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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