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CJUE)2月28日批准了欧盟成员国对进入欧盟的中国光伏产品(太阳能板)设立的“全体”反倾销和反资助措施。
为了保护欧盟的光伏产品工业和对抗中国产品竞争,欧盟委员会2013年底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设立了反倾销性质的关税,这桩敏感的案子曾令人担心在欧盟和中国之间爆发贸易战。
欧盟对进口的中国光伏产品征收的关税税率平均高达47.7%,26家企业因此受到影响,这些企业向欧盟法院提出了上诉,要求“取消这些措施”。
设在卢森堡的欧盟法院当天宣布:“法庭透过今天的判决,驳回所有的上诉,同时确认欧盟的全体反倾销和反资助关税。”
这些企业提出的主要论据为“受反倾销措施制裁的这些进口产品即使对欧盟某些工业造成了损失,但与弥补损失的所需相比,这个税率过高。”但法庭拒绝了这个论据。
欧盟委员会2月初曾宣布有意在未来18个月期间逐步取消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的措施。
有些欧盟企业的业务活动依赖中国制造的太阳能板,这些企业要求取消这些关税,因为这导致成本提高。
欧盟委员会承认这些企业的诉求有合理成分,因为它们在欧洲各国雇有大批员工,而且对欧盟实现环保与气候方面的目标至关重要。
欧盟认为,18个月的期限可使太阳能板生产企业趁这个过渡阶段按新的情况采取应变措施,但这项新的提议还需提交成员国表决。
2015年欧盟与中国之间的贸易总额达5200亿欧元,但欧盟的贸易赤字达1800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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