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华晶体硅
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key components)进行双反部分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501 31 00、ex 8501 32 00、ex 8501 33 00、ex 8501 34 00、ex 8501 61 20、ex 8501 61 80、ex 8501 62 00、ex 8501 63 00、ex 8501 64 00和ex 8541 40 90。本次期中复审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利益相关方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提交问卷答复。
2012年9月6日,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8日,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5年12月5日, 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作出双反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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