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我委编制的《锡林郭勒盟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经盟行署研究同意,近日上报自治区发改委。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光伏扶贫”这种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具有操作简单、易学易会、易于扩大、方便应用等新特点,不像其它扶贫项目受制于天灾人祸,通过科学规划、精细施工、良好运维等,收益是非常稳定的,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我盟符合光伏扶贫条件的贫困户949户,相对分散。鉴于太仆寺旗符合扶贫条件的贫困户数占全盟的45%,方案中拟在该旗建设一个2.4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保障我盟国贫、区贫旗县符合条件贫困户每年每户通过光伏扶贫工程稳定收入3000元,持续扶贫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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