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最近出台了一项新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了包括光伏系统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收费标准。
新法规为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地区的电力供应成本提供了一个FIT上限。印尼由17500多个岛屿组成,不同地区和岛屿之间的电力成本各不相同。当某个地区的供电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时,FIT的上限为85%。如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那FIT将等于供电成本。这一机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可再生能源。
此外,国有电力公司PLN最近还与法国IPP公司Akuo Energy签订了一项谅解备忘录(MoU)。Akuo Energy将对在印尼建造一个潜在容量为500兆瓦、总投资8.5亿美元的混合动力系统(太阳能、风能、储能、发电机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中的250兆瓦将会是光伏发电装置,主要是在印尼的一些中小型岛屿上开发的小型独立电力系统。
同时,PLN还与该国的六座新建光伏电站签署了购电协议,其中四座为5MW产能,1座10MW, 另一座15MW。目前这些协议的电价尚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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