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停止受理我区部分村庄申请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函》([2017]高区51号)。文件提出:
由于高新区内的5个村庄确定要拆迁,部分村民为获得拆迁补偿费用,申请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因此,停止受理5个村庄的分布式光伏系统申请。
话又说回来,安装了光伏系统,到底可以多拿多少拆迁补偿款呢?先说两个就发生在保定的案例。
保定的案例:
保定周边某县已经发生了几例安装光伏电站后又进行了拆迁的案例,具体补偿方案有如下两个:
方案一:按照设备总价的80%~100%进行补偿,拆除的家用光伏电站设备自行处理,可以转卖,也可以异地安装。
方案二:按照设备总价的1.2~1.5倍进行赔偿,但家用光伏电站设备将被拆除带走。
这两种方案各有优劣,方案一虽然补偿的少,但后续收益大;方案二虽然补偿多,但不过是一锤子买卖。而且有很多地方上的小集成商利用第二个方案进行大肆宣传,甚至忽悠称:有拆迁计划的城中村村民抓紧时间安装了,这样可以获得补贴和拆迁补偿双重收益。
这种苗头是很危险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安装光伏电站的业主关注的不再是电站质量、售后质保和发电收益,而是什么时候拆迁给补偿;利用这一点宣传的小集成商,其产品质量也要大大存疑,在客户自己都不关注质量的情况下,还能指望小集成商提供好产品吗?
所以,如果有想安装光伏电站的朋友发现哪一家服务商大肆宣传光伏电站的拆迁补偿好处并以此忽悠老百姓来安装,就一定要多个心眼儿,尽量不要选择这样的服务商,免得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此外,据“线人”讲,除了保定周边外,北京地区也有类似的案例,不过北京地区的补偿标准是设备总价的2倍。果然是帝都,出手就是阔绰。
再介绍一个上海的案例。
上海市刘老太的子女为她安装了一套5kW光伏电站用于养老,共计花费了6万元,每年的电费收入大约8000元左右。
今年由于地产开发商征用刘先生的房屋,刘老太先后咨询了当地的拆迁办及政府相关部门,询问自己的光伏电站是否给予补偿。
刘老太自己主动找到政府相关部门,按当时安装的全部费用及15年的发电量补偿进行商谈,政府相关部门经过相关的讨论及论证结合当地政府的补贴标准,最后给予刘老太初装费及12年的发电量的电费补偿。
上述案例仅仅是河北保定、北京、上海的个案情况,仅供大家参考。毕竟目前关于光伏电站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并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和统一的标准,各地在执行时依据的政策也会不尽相同。所以,建议大家在安装的时候有可能会遇到这一问题时,尽量去问当地相关负责的部门,非当地的相关部门也无法解答这一疑问。
光伏系统拆迁时获得补偿有法律依据吗?
光伏发电系统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光伏电站因拆迁停产,造成未来发电收益损损失)
根据此条列,如果家里装了光伏系统又面临拆迁,则应补偿业主:光伏电站未来几年发电总收入。
然而,要想获得上述补偿,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因此,应保留以下两项文件:
1)许可证明:光伏居民并网申请表,电力公司盖章文件,非居民大的项目需要发改委备案文件(证明项目的合法性)
2)购销合同:和安装商签订的合同盖章原件,付款凭证。(证明光伏电站的价值)
3)与电网公司的发电量计量、电费、补贴结算发票。(证明光伏电站的年收益情况)
所以,不管是根据实际案例,还是根据法律规定来说,安装了家用光伏电站的我们,是肯定能拿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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