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伏(00686)发布公告,于2017年5月12日,该公司全资附属Panda Green Power Group Limited(买方)与亚太能源及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卖方)订立收购协议,据此,买方拟收购中国新能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12亿港元,其将以6亿港元现金付款及由该公司根据收购协议的条款按发行价每股1.072港元向(较收市价每股1.19港元折让约9.92%)卖方配发及发行5.6亿股代价股份予以支付。
代价股份相当于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7.42%,并相当于该公司经发行代价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股本约6.91%。
根据收购协议,目标公司将进行重组,即根据西藏藏能股份购买协议进行的企业架构重组,据此,目标公司将透过西藏顺吉新能源收购西藏藏能75%股权;及企业资产重组,据此,西藏藏能将收购巴塘县溪河水电的90%股权;白玉县赠曲河水电的全部股权;及中电投喜德电力的34.54%股权。
因此,西藏藏能于紧随企业架构重组完成后将成为目标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及巴塘县溪河水电及白玉县赠曲河水电于紧随企业资产重组完成后将成为西藏藏能的附属公司。
于重组完成后,目标项目将由目标公司间接收购,其包括西藏藏能截至收购协议日期所拥有的总装机容量约4693.1兆瓦的水力发电项目及太阳能发电项目,包括110兆瓦的营运或建造中的太阳能发电站或开发权,及4583.1兆瓦的水力发电项目开发权;及西藏藏能于企业资产重组完成后将予收购及拥有的总装机容量约1059.5兆瓦的水力发电项目及风力发电项目,包括412.5兆瓦的营运或建造中的风力发电站或开发权以及647兆瓦的水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权。
据悉,目标公司为于2017年3月29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根据企业架构重组,西藏藏能75%股权将由目标公司透过西藏顺吉新能源收购,而西藏顺吉新能源由亚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直接全资拥有。自此,目标公司除进行中的企业架构重组外,其并无从事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西藏藏能为于2012年12月19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投资、水力发电投资及生产、资产管理、水力发电技术咨询及其他业务。
此外,目标公司、西藏藏能及目标项目于2016年12月31日的备考资产净值约为5.72亿元人民币。
公司称,近年来由于中国持续开发水电,导致水电资源匮乏,因此该集团将从收购事项中获益,大大增加该集团水电开发权的能力储备。鉴于西藏水电资源丰富,西藏藏能的合营伙伴为由西藏政府拥有的企业,故收购事项亦将促进该集团未来与西藏政府合作,而西藏政府拥有及控制(其中包括)西藏的水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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