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函新能【2017】47号文件中规定: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共计建设800-1000万千瓦,在2-3年建成,第一年建成规模不少于建设总规模的10%且不超过30%,在三年内全部建成并促进相应前沿技术产业化。
根据文件规定的建设规模与节奏测算:2017年“领跑者”最大建设规模为3G,接转2016年4G,2017年‘’领跑者”项目合计开发7G;2018年安排建设3-4G,加上2018当年若新增规划建设1000万千瓦,本年也按30%规模建设,则2018年总建设规模为6-7G;设2019年还有领跑者,则2019年可达到10G建设规模。
以上分析令以组件厂为代表的光伏设备制造产业链大跌眼镜。这与行业期望的每年10G有较大差距。
这份文件第一次对领跑者项目提出建设时间表,并且规定只能三年分期,而不是一次性建成。此传递出非常清晰的信号:在2017年底就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计划,新能源补贴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光伏电站开发要退高烧了!今后的开发规模与节奏要控制了。
另一方面,文件对领跑者的土地,电力接入,消纳方面,地方政府责任方面做出了非常清晰的安排,对电站开发企业是重大利好。这几项影响光伏电站开发效益稳定性的问题解决,领跑者光伏电站项目将成为效益可靠性的优质开发项目。同时,由于有这几项政策保障,领跑者开发项目的优质性,将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对加速平均上网进程发挥了主动性影响。
国能综函新能【2017】47号的意义在于:在太阳能资源理论无限,实际从土地资源、消纳看有阶段性发展限制的情况下,合理有节奏开发太阳能资源,反应国家调控的重要性,是对企业与行业保持长久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同时,文件的导向性。使光伏开发行业目光更多的关注涉及2020年中国全面实现小康的光伏扶贫;促进电力消纳与地方经济平衡发展的多能互补与智能电网;分布式的多元化应用;光伏电站及光伏扶贫开发经验的国际化输出等。经过洗礼,太阳能低碳事业将会迎来更加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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