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中标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重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取得了延安能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延能化延安54.361兆瓦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收到与延安公司签订的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现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延安能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机场路燃气总公司家属院2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
2、发包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公司与延安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度没有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延安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延安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固定单瓦含税造价为7.37元/W,合同最终总价按单瓦造价乘以实际安装容量计算。含税总价暂估为人民币400,640,570.00元,项目规模暂按54.361MW计算,结算以实际规模为准。本合同总价为设备材料供货、设计、安装、施工、调试、测试、并网、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分包合同的总价格,合同约定以外不予调整。
2、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中,承包商将在一揽子价格的基础上负责各村级光伏发电站场区内工程的采购和施工总承包(不含外线),建设规模为54.361MWP,其工作范围为:设计、采购、运输、土建、安装、监造、设备调试、人员培训,配合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1年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本工程包括设计、采购、运输、保管、检测、消缺、建筑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交付及配合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由中标单位根据设计文件电网要求施工。
3、总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预付款;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0%验收款。
5、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40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发生下列情况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能履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或(和)建筑造型、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未能按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2)承包人发生下列情况时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能履行对其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
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转让的,将工程转让他人。
7、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
8、争议的解决方式: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400,640,570.00元, 占公司 2016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62%,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延能化延安54.361兆瓦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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