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州围绕建成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西电东送”基地和地热之乡,全力打造三江源区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先行区工作中心,紧密结合国家、省、州能源发展战略和实际,在持续推进新能源发展,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建设绿色发展新生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力的促进了海南州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一、新能源基本情况。海南州清洁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约13500兆瓦,占全省的55%,境内黄河流域主要支流有兴海中铁河、曲什安河、大河坝河和贵南茫拉河、同德巴曲河,水能理论蕴藏量约500兆瓦。同时,具有海拔高、空气洁净、日照充足、辐射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特点,年日照平均时数在2719小时以上,日照百分率达到55%-80%,平均太阳辐射量在6381.6 MJ/m2 以上。此外,海南州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全年均可发电,风能资源较优区域主要集中在共和县塔拉滩、切吉地区,年平均风功率密度约200 W/m2,全年风能可利用小时数在6000小时以上。根据风能资源、土地资源以及其他建设条件,目前风能的资源量可以达到4500兆瓦。
二、新能源开发利用现状。一是基本形成了以水电、光伏为支柱产业的产业集群。全州光伏和风能总装机容量达3942.5兆瓦,并网发电3208兆瓦,850兆瓦水光互补发电项目成为世界单体规模最大电站。目前黄河干流在州境内规划修建的梯级电站有玛尔档、尔多、茨哈峡、羊曲等,总装机容量为7000兆瓦,已建成电站有龙羊峡、尼那、拉西瓦、班多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300兆瓦。境内黄河流域规划电站73座,总装机容量427.01兆瓦。其中已建电站38座,总装机容量30.79兆瓦,在建电站3座,总装机容量152兆瓦;拟建电站35座,总装机容量为244.22兆瓦。大规模开发光伏电站主要集中在海南州共和县。二是目前,全州已建成并网光伏容量3095兆瓦,风电场3个总装机容量113兆瓦,在建项目有黄河公司切吉石乃海风电场49.5兆瓦工程、茶卡盐湖风电场49.5兆瓦工程、切吉敦曲风电场49.5兆瓦工和切吉风电场200兆瓦。与此同时,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全州电网目前通过2回750千伏线路、2回330千伏线路和4回110千伏线路与青海主网相连。电网共有750千伏公网线路2条, 330千伏公网线路14条,330千伏用户线路2条, 110千伏公网线路23条。三是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州水电装机容量为695.65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349.5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24.75万千瓦,水光风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省水光风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的59%,其中水电占比61%、太阳能占比57%、风电占比53%,水电、太阳能产业发展迅速,风电产业起步较快,成为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大州,为全省清洁能源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打造全国水光风互补的千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适应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以传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尚不能完全满足风电、光伏发电等波动性清洁能源的并网运行要求。电力市场机制与价格机制不够完善,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未能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与其它电源协调发展的技术管理体系尚未建立,清洁能源发电大规模并网仍存在技术障碍,一些技术与装备还缺乏长期使用的考验和经验。清洁能源电力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就地消纳和外送存在市场机制和电网运行管理方面的制约。(二)清洁能源对政策的依赖度较高。目前,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等的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能源仍偏高,度电补贴强度较高,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仍需要通过促进技术进步和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降低发电成本。清洁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受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三)清洁能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虽然可再生能源装机特别是新能源发电装机逐年快速增长,但是各市场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利用效率不高,“重建设、轻利用”的情况较为突出,供给与需求不平衡、不协调,致使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未能充分挖掘。(四)生态环保压力不断加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青海省又作为全国生态文先行区,全国生态屏障,对海南州清洁能源开发提出了更高要求,开发敏感因素相对较多,面临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五)通道能力无法满足新能源送出需求。现有电网不能满足新能源送出需求,一方面藏区的发展需要电网的支撑,要求加大投入,相应的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面青海藏区地处三江源,环保责任重,工业规模受限,电量收入难以补偿巨额成本。藏区电网普遍服务任务重、投入大、产出小、成本高,电价矛盾日益突出。
四、新能源发展思路。(一)着力打造千万千瓦级绿色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和海南州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着力将海南建设成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州。“十三五”期间,争取清洁能源产业完成投资1000亿元。一是积极发展水电。“十三五”期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540万千瓦。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保障已建成的尼那、拉西瓦及龙羊峡等水电站正常运行,启动尔多水电站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哇让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羊曲和茨哈水电站建设进程,扩机扩容拉西瓦等现有水电站,争取2017年首台机组并网发电,努力扩大黄河上游水电基地。二是重点推进光伏、光热发电。以生态光伏产业园为载体,重点发展规模化太阳能发电,建设共和、兴海、贵南、同德等光伏或光热园区,在贵德等地探索光伏发电应用与设施农用地结合,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海南州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三是统筹兼顾风力发电。以现有风力发电站为基础,加快共和县切吉、塔拉滩、倒淌河等区域风力发电产业发展,加快风电就地消纳和外送,重点建设海南州250万千瓦风力发电、风能综合产业基地等项目,把风力发电培育成海南州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四是继续发展多能互补。牢牢把握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入选国家首批多能互补基础优化示范工程的机遇,充分发挥黄河水电的密集开发优势,大力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提高黄河流域整体水光互补光伏发电能力,解决网架送出能力和地区电网调峰能力不足的双重制约,实现海南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战略目标。(二)着力打造西电东送基地。“十三五”期间,应积极融入国家西电东送战略,打造西北地区的西电东输基地。一是为助力绿色能源示范省建设,满足海南新能源开发及外送,规划建设青海塔拉-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塔拉直流外送容量1000万千瓦,可以满足海南基地光伏12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热200万千瓦新能源外送需求。二是完善海南州总体电网网架结构。到2020年,海南州规划电网全部建成后,以电力送出为主的海南电网将形成以750千伏变电站为汇集点的330kv辐射型网架,与青海主网之间形成3回750kV联络线(塔拉~日月山双回和塔拉~西宁线路)。同时覆盖海南州的750kv电网将形成1个双环网和1个三角形单环网的网架结构,与甘肃电网之间形成4回750kv联络线,大幅增强青海东部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甘青断面电网结构。(三)着力打造中国地热之乡。一是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和评价力度。加大共和县恰卜恰、贵德、兴海地热资源勘查及干热岩勘探力度,查明主要水热型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 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到 2020 年基本查清全州地热能资源情况和分布特点。二是加快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发展共和、贵德、兴海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全力推进恰卜恰地区地热资源运用试验进度,开发利用热水资源温室种植、低温热水发电、温泉药浴、供暖洗浴,全面促进地热能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四)着力加大清洁能源惠民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电力资源优势和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契机,推进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共和至西宁充电系统电网连接,重点以共和为中心,辐射带动贵德、贵南、同德、兴海,初步形成覆盖全州主要城镇的城际快充网络。二是持续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依托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项目,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积极推动光伏、光热、风电等新能源技术在城市区域供电、供热、交通和建筑中的应用,三是加强光伏扶贫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和省光伏扶贫工作方案,完成建设贵南县10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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