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青海例行督察组组长、西安督察局苏孝宽副专员带队,赴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调研光伏产业土地利用与管理情况。
督察组听取了海南州及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光伏产业项目用地情况的汇报,并与海南州政府、共和县政府、州市两级涉地职能部门和开发园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及企业代表进行座谈。
苏孝宽副专员在座谈会上强调,光伏产业是引领未来能源革命的朝阳产业,青海省发展光伏产业具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和广袤的未利用地资源两大优势,但是共和县光伏产业用地还普遍存在未批先用、宽打窄用等问题。一是光伏产业用地要向依法规范、节约集约方向发展。要按照法治国土的要求,政府要严格执法,企业要严格依法,不能养成一些企业“见利妄法”;要节约集约用好土地,避免浪费土地资源。二是用足用活用好现行土地政策。国土资源部和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均出台了光伏用地分类管理、先行用地等优惠政策,应当把这些政策用足用好;光伏产业园区应当提前谋划产业发展用地,储备一定的存量土地,保障光伏产业项目按时落地。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为政府当好参谋,吃透政策,提出合法合规的决策建议。
督察组还实地查看了共和县光伏产业园区用地情况。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朱小川副厅长及有关人员陪同调研。(青海例行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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