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完630,还有5件大事是你值得关注的!
1、脱硫煤价格提高,补贴拖欠影响降低
6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提出:
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据估计,此次脱硫煤标杆电价预计可以提高3分钱左右。由于光伏项目标杆电价减掉脱硫煤标杆电价部分是补贴。脱硫煤电价提高3分,则国家补贴就降低3分。
这样一来,可以减轻国家补贴的压力;二来,由于补贴被长期拖欠,及时结算的脱硫煤电价部分提高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环节光伏企业的现金流紧张的情况。
2、质保金比例上限由5%降至3%
6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7月1日起推出4项新降费措施,其中一项为:
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另外,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这在对EPC企业来说,绝对是个大好消息!
3、关注发票新规,否则不能报销
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提出: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这个规定每个人都要关注,否则自己的费用报销不了就亏大了。
4、“绿证”开始出售了!
2017年7月1日以后,有意向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登记申购,直接注册或交易。
此前,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已经核发了三批绿证,总量超过290万个(每个代表1000度电),绝大多数来自于94个风电场,一小部分来自于8个光伏电站。这些电站的装机量达到6.54GW,分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兵团等17个省份。290万个绿证中,最便宜的申报价格只有约140元/个,最贵的大约700元/个;大部分的风电绿证价格都在200元/个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绿证购买后暂时无法再交易,因此无法通过绿证实现盈利!然而,使用绿色电力体现了一家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两个绿证(2000度电)即可覆盖全年的家庭用电——可以对外宣称,家庭的电力消费全部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电力。对于一家企业来讲,如果用电量不是特别大,可以通过并不大的资金去覆盖办公室用电。
通过出售绿证,补贴被拖欠的企业,可以迅速获得补助资金,缓解现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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