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记者刚一走进绵竹市什地镇合结村村委会,一抬头就看见屋顶上的光伏发电板一块块正在享受着“阳光浴”。“只要有阳光就意味着我们有收益。”这样的天气乐坏了合结村村委会主任李军。(7月20日海南日报)
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去年以来,绵竹市试点“光伏扶贫”,在8个试点村共投资114.4万元,建成总功率135千瓦村级光伏发电项目。试点项目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96人持续受益,预计每个贫困村年均增收近3万元、贫困户每户年均增收近400元。
在探索光伏精准扶贫的新模式中,绵竹市在全省率先实施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提升扶贫“造血功能”。通过政府企业双补助、“公司+农户”等方式,建设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屋顶光伏发电等模式,增强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脱贫。
光伏扶贫可以从三个方面让贫困户受益:一是通过扶贫资金投入,帮助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产权和收益全归贫困户所有;贫困村建设光伏电站,收益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等支出,贫困户间接受益;建设大型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和现代光伏农业,通过流转土地、收取光伏扶贫基金、参与分红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看来,光伏扶贫可以让扶贫成为一种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一方面企业有源源不断的盈利的源头活水,这是扶贫的一个可持续的基础,另一方面是由过去“输血式”的单向扶贫变成当地贫困户自主的,双向互动式的扶贫,使贫困户有尊严,看到致富的希望,看到自己的未来。
笔者以为,开展光伏扶贫的主要目的在于探索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使贫困群众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直接。促进光伏扶贫的发展,关键要从政策机制上,捋顺市场秩序,尽早找到一个可持续、各方共赢的路子,制定一套完善的光伏扶贫政策机制;在实施中,除了考虑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一定还要兼顾到扶贫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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