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文件编号:JLHT-2017-159-C
一. 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外事服务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70626]-1690号
2.2项目名称: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外事服务中心光伏发电项目
2.3项目概况:光伏发电项目。
2.4采购范围:太阳能电池板、控制逆变一体机、储能蓄电池、防雷汇流箱、整体支架等,详见采购清单。
2.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8采购预算:80万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谈判要求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的招标内容,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3.7参与本次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有本谈判项目之外的在建项目。
3.8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3.9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常设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相应的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
四.报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被授权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每家报价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授权人或法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报价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 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13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本项目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7年8月9日13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进行谈判,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人: 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外事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大路1428号吉发广场
联系人: 矫天傲
电话: 1375673070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东民主大街与锦水路交汇北侧100米)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8846662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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