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和2017年发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结合广西自治区未许可发电机组实际情况,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向所有存在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的企业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明确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仍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机组不得发电上网。同时,对6月30日前仍未取得许可的机组下发监管决定书,并抄送电网企业,严格电力许可制度。二是对广西未许可机组普遍为水电机组且存在投产早、建设手续不完善的情况,针对性地梳理许可管理规定及不同时期的水电项目审批(核准)、环保及发电设施验收等有关规定,召开座谈会,指导企业结合项目特点,完善许可条件,尽快实现依法持证经营。三是积极与广西自治区发改、环保、水利等部门沟通,协商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并形成会议纪要。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跟进广西未许可机组问题处理情况,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共同推进相关企业完善手续,依法持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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