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发改、供电等有关部门深入子洲、清涧、绥德、米脂四县开展光伏项目用地专项督查。督查组传达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光伏扶贫调度会议精神,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必须于7月20日前全部开工,8月15日前完成组装工作,8月底前全部并网发电。鉴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尽快完成选址工作,各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本次项目选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因国土资源部门造成选址工作延误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合理选址,不碰红线。
各县在选址中要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杜绝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后续光伏扶贫项目将陆续开工建设,各县国土资源局要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后续项目的选址工作。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要充分与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相衔接,将光伏扶贫项目用地纳入乡级规划调整完善中,预留好规划指标,确保项目的报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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