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三次、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有序推进光伏扶贫,更好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8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和省电力公司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易地搬迁光伏扶贫专项工程实施方案》(豫发改能源〔2017〕906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有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的县(市、区)启动实施易地搬迁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光伏扶贫专项工程。
专项工程是安置点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之一,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前,优先在2016年、2017年已建成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黄河滩区迁建贫困村,建成一批单个规模不超过300千瓦的村级小电站。《方案》明确了以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帮扶对象,由县级政府全额出资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扣除相应运维、税费等费用后其余收益归村集体所有,以村委会为收益分配工作实施主体,完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收益资金按年度进行预算、分配和使用,主要投向或使用范围为贫困农户直接补助、发生救急难贫困农户救助、贫困农户的产业发展扶持、设置公益岗位(道路维护员、保洁员、照料护理员等)、村级公益事业(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和村集体经济积累。
为加快推动工程实施,8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扶贫办、省电力公司、省国土资源厅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全省易地搬迁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光伏扶贫专项工程培训推进会,有光伏扶贫专项工程建设任务的9个省辖市、2个省直管县(市),28个县(市、区)的发改、扶贫、电力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会。会上,省发改委就专项工程推进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就《方案》涉及的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省电力公司、省扶贫办、省国土厅也分别围绕光伏扶贫工程的电力接入、并网流程以及电价(补贴)结算方式、收益分配政策及用地政策进行了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基层同志提出的问题和困惑,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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