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湖南能源监管办下发今年第165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平江县嘉湘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平江县光伏电站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这是湖南省第一家太阳能发电站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湖南能源监管办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许可证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岳阳平江县光伏电站,是国家能源局实行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指标管理以来湖南省第一个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4.9万千瓦,年均发电量5200万KWh,每年节约标煤约1.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万吨,二氧化硫24吨,减少烟尘6.5吨。
为促进湖南光伏发电的快速健康发展,湖南能源监管办秉持“监管为民、服务大局”工作理念,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为民服务原则,进一步明确光伏电站申报电力业务许可的范围和条件,对企业申请资质许可进行全程铺导,受到企业广泛好评。目前,全省10家光伏发电企业正在申报电力业务许可,装机容量共计500.12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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