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港区出台《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实施方案》,鼓励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联动推进,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为脱贫攻坚助力。
根据方案,村级光伏电站建设主要利用村委会、老人协会、学校等公共场所可架设光伏发电设备的屋顶,尽量不占用农用地,鼓励贫困户利用自家屋顶建设光伏电站。该区2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光伏项目,由区财政补助设计实际总额的70%,最高50万元;非贫困村(居)建设光伏项目且总装机容量不少于50千瓦的,由区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镇(街道)财政配套10万元;对纳入村级光伏电站统一管理的贫困户光伏电站补助设计实际总额的70%,最高3万元,并给予管理村一次性每户补助0.3万元。
截至目前,泉港共有鸢峰村、海滨村、芦朴村等6个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其中,玉山村投入近30万元实施3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平均每年发电近5万千瓦时,增加村集体收入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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