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被国家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有着收益稳定、受益期长的特点。去年以来,我市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通过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精准实施光伏产业扶贫,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孕育了战胜贫困的新希望。
无蓝图不足以谋未来
在2015年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过程中,我市共排查出10个贫困县,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户75883户178392人。其中,6个国定贫困县共60649户145170人,4个省定贫困县15234户33222人。为了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帮扶,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寻找各种可利用的脱贫资源。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市年平均日照时数在1300-1500小时之间,属于太阳能III类资源区,自然资源丰富,光照时间充足,适合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建设。而与此同时,全市土地总面积3169万亩,其中未利用土地还有739.95万亩,可用作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土地面积13万亩。
如何利用好已有资源,让有限的资源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发挥出最大效用?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吕梁市光伏扶贫“十三五”规划》和《吕梁市国定贫困县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计划在10个贫困县(区)分别以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分布式电站及户用电站等形式建设总规模为476.562MW光伏扶贫电站,帮扶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61188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规划》的编制得到了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的认可。省发改委把我市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作为全省示范模板在全省推广,省内外相关市(县)也纷纷派出团队前来观摩学习。
为了让蓝图早日落地见效,我市成立了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积极向上争取光伏扶贫规模指标,先后四次向国家能源局汇报我市的光伏扶贫规划以及各县(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介绍我市的贫困状况和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决心和信心,成功得到了国家能源局对我市光伏扶贫的支持。2016年国家和省下达我市10个贫困县(区)光伏扶贫指标总规模133.95MW(集中式65MW、分布式68.95MW),占全省总规模的23%,规模指标和帮扶户数都居全省之首。项目建成后,年可发电约1.6亿度,年收入约1.5亿元,可使16260户深度贫困户每户每年增加收入3000元。结合实际多模式建设
结合实际多模式建设
今年6月27日,位于岚县梁家会的华润岚县3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成为我市首个实现并网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采用“畜牧+种植+光伏”模式,兼顾种植业、养殖业与光伏发电,不仅可以生产出绿色环保的光伏电力,还能提高单位土地空间的经济价值,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这是全市首个“畜牧+种植+光伏”示范项目,也是全市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创新光伏扶贫模式的一个典型代表。
除了牧光互补模式,在方山县刘家庄,为有效利用土地,建设了18MW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年发电量2342.5万度,年平均收益2300万元,可覆盖63个贫困村,解决深度贫困户3600户。光伏区种植了柴胡、黄芪等中药材及牧草,并依托南阳沟景区,将光伏电站和生态观光旅游相结合,辐射带动周边贫困户增收。
特殊的地理条件决定了我市规划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大多选址在荒山、荒坡、未利用地和废弃土地上,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促进当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在光伏扶贫项目推进过程中,我市探索出牧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游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每个电站根据不同的情况,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草则草、宜林则林,使光伏电站的建设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等密切结合。在运行模式上,我市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方式,采取成立专业公司和依托地面集中式电站“以大带小”统一运营管理的办法,承担区域内电站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在收益分配上,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设计出不同的分配方式,地面集中光伏扶贫电站和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投资方资产共有,收益按股份分成。县(区)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光伏扶贫电站股份收益,并分配给贫困村、深度贫困户;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收益除偿还贷款和运营维护外,70%收益分配给符合条件的贫困户,30%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解决村集体经济破零难题;户用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2016年91个光伏扶贫电站,采用牧光互补建设的13个、农光互补建设的68个、林光互补4个、游光互补6个。多种模式的建设推动了当地的生态建设,提高了扶贫效果。
“我家是光伏扶贫的受益者,除享受每年3000元的光伏扶贫政策外,我家还有三亩多土地流转给光伏发电,每亩土地能收入1000元。另外,沾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的光,还培育了2000支菌棒,每年又可收入3000元。日子越过越好了,全托共产党的福。”在中阳县车鸣峪乡,贫困户王应枝说起光伏扶贫项目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时喜不自禁,脸上乐开了花。
一场为了0.13元的“争夺战”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在2017年6月30日前实现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执行2016年标杆上网电站0.98元,7月1日以后并网的电价下调至0.85元,每度电价降低0.13元。按照我市2016年争取到的91个电站年总发电量计算,如果不能实现6月30日前并网发电,每年收入将减少2000多万元,20年就少收入4亿元。
立足我市光伏扶贫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我市结合“春季行动”的开展和光伏扶贫项目推进情况实际,一方面把光伏扶贫项目备案的权限及时下放至县(区),要求项目县(区)发改局建立光伏扶贫绿色通道,对光伏扶贫项目主动对接,搞好服务,推动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及时完成备案。另一方面在完成全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的基础上,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下发了《关于推进光伏扶贫项目进展的通知》、《进一步加快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两个督促文件,全力加快项目的进度。为了最大限度争取到这“0.13元”,我市将光伏扶贫工作重心下沉到工作一线,对未并网的项目采取一天一报一督促,密切跟踪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与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项目建设单位一道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工程进度不减、工程质量不降。对工作业绩突出、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并给予新能源项目奖励,实施不理想的县和项目单位不予安排2017年新能源项目。同时,对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督导。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6月27日,岚县梁家会华润岚县3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截至6月底,我市91个光伏扶贫项目中89个项目如期并网发电,可解决深度贫困户12154户,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2个正在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等项目建成后,可解决深度贫困户4106户,每户每年增加收入3000元,为“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目标任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困难群众的稳定增收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光伏扶贫项目的深入推进,曾经一煤独大的资源富区和脱贫任务艰巨的“主战场”经济结构调整和脱贫攻坚都展现出了令人欣喜的变化,不仅借助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推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而且有力增强了百姓脱贫致富的内在发展动力,破解了不少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的难题,让还未摆脱贫困的群众看到了天边初露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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