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光伏扶贫成效,近日江西省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
《意见》指出,我省将深入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力争用1-2年时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对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每个村的电站规模为100千瓦,每年为每村增加4-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
根据《意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验收后,由县级统一运营管理,产权和收益权移交贫困村,实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按合同偿还当期贷款本息后,主要用于村级安排贫困人口的公益岗位就业劳务补贴,开展村内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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