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光伏发电产业优势、增加村集体经济来源、破解省级贫困村和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匮乏和村集体经济薄弱等难题,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为推进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顺利实施,省发改委起草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意见》起草背景
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再次强调指出“在具备光热条件的地方实施光伏扶贫,建设村级光伏电站,通过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这些是解决深度贫困的好办法”。根据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光伏扶贫的重要论述,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各部委在2017年出台了或即将出台一系列光伏扶贫配套政策:会同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即将出台《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会同国土资源部即将出台《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用地的意见》,指导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研究出台简化电费结算流程、提高发电并网消纳方面的支持政策。同时,国务院扶贫办正在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并在会同国家标准委制定光伏扶贫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发布光伏扶贫工作指南,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开展光伏扶贫的指导和监管。
为切实落实好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月11日下午,吴晓军副省长召开全省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电视电话会,安排布置起草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发改委和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司迅速抽调人员,成立起草小组,集中力量起草《意见》。
二、《意见》的总体考虑
一是明确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扩光伏扶贫覆盖范围建设一批光伏扶贫电站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拓展贫困村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二是精准定位扶持对象。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力争用1-2年时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对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
三是确保扶贫效果。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村建设一个100k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电站每年为每村增加4-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六个部分,正文4200字左右。
第一部分,关于扩面工程的总体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扩大光伏扶贫覆盖范围,建设一批光伏扶贫电站,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拓展贫困村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第二部分,关于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实施内容。实施内容是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力争用1-2年时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对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每个村的电站规模为100千瓦,每个电站每年为每村增加4-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已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不足100千瓦的贫困村,可根据本村建设条件和精准扶贫需求,补足建设至100千瓦。
第三部分,关于扩面工程实施的基本原则。根据明确主题、夯实责任、把握要求、科学实施的要求,提出了分级管理,县为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和规范操作,确保实效这四个基本原则。
第四部分,关于扩面工程实施的主要任务。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和规范操作,确保实效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统筹兼顾编制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做好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工作、全面加强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多措并举筹措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建立健全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机制五方面主要任务。
第五部分,关于支持扩面工程实施的优惠政策,为推进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顺利高效实施,从建设指标、度电补贴、电网接入、金融支持、保障用地这五方面分别提出了支持政策,为村级扶贫电站助力脱贫攻坚铺平了道路。
第六部分,关于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明确主题、夯实责任的要求,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和严格考核监督这四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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