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7〕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东北区域2017-2018年度供电监管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7年8月至9月份分别对辽宁省和蒙东地区开展了供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认真分析整理,形成了书面材料,于2017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了辽宁省及蒙东地区供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情况通报会。
此次通报会议得到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及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会议由东北能源监管局稽查处负责人主持,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分管营销业务负责人及营销、生产部门负责人,被检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通报会。
会上,东北能源监管局首先听取了供电企业近期关于开展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情况,并就压缩业扩时限、低电压治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建立等工作与供电企业展开了深入交流,同时,认真听取了供电企业对能源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在通报辽宁省及蒙东地区供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情况时,重点指出了被检单位辽阳、阜新和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在主辅关联、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信息公开、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东北能源监管局郭建宇副局长在会上对辽宁及蒙东电力公司近年来为提高地区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辽宁及蒙东公司一直以来对东北能源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他介绍了近期东北区域供电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面临形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要求被检单位要认真组织整改,详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加强整改过程中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互交流,共同努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辽宁及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一定会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并亲自抓好整改工作,尽快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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