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填报光伏扶贫有关信息的通知》,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安徽省能源局核查并报送了国家能源局2015年3月下达的150万千瓦规模范围内的项目(国能新能[2015]73号)和2016年10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国能新能[2016]280号)中涉及安徽的相关项目信息。
此次上报信息将作为国家审计署审计依据和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申报中光伏扶贫项目的审核依据。未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会同安徽省能源局进一步做好国家能源局部署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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