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衡水市政府公开发布了《关于对武邑县36个光伏产业项目整改报告》,文件如下: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017年度国家和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意见中,对武邑县36个村级光伏产业项目招投标环节流于形式问题进行重点通报。武邑县委、县政府对此问题的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制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迅速展开调查,并对照国家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经调查,在2016年9月武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和选定合作施工运营企业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无法按规定完成招投标程序,决定采用公开比选办法选定投资建设运维企业。但在组织比选过程中,县扶贫办存在比选文件和报价文件有瑕疵,比选过程不严谨等问题,该项目没有进行公示公告,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组织评委会,未出具比选结果报告,未对参与企业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县发改局作为项目申报牵头部门,县扶贫办作为项目具体负责实施单位,对这一问题产生负有直接责任。经县扶贫脱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原县发改局长赵立章、县扶贫办主任张世华两名同志予以通报批评。
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立即对县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认真整改,全面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的采购管理工作。同时加强投产后项目的合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证贫困户20年的收益能够及时到位。
武邑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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