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光伏和风力发电消纳状况监测评价研究
项目编号:SZAH-2019-3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采购日期:2019年11月2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
成交金额:壹拾肆万玖仟元整(¥149000.00)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分析我省2018年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实际消纳情况,预测2019-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消纳空间,提出设置不同区域预警标准,并提出有关建议措施。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永智、周智、徐永红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人:汪永智
联系方式:0551-63609480
采购机构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大连路6686号
项目负责人:马工
联系电话:13395607843
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5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金融港中心A2栋14楼西,联系电话:1339560784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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