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布《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36 号文件。
问询称2020 年 2 月 27 日,天龙光电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控股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姆斯”)已停止生产经营,资产及经营场地被查封,且在提供财务资料等年报审计工作方面不配合,天龙光电不能对其实施控制,不再将其纳入 2019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并决定转让所持股权。同日,天龙光电披露《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原预计的 2019 年亏损 5,500 万元至 6,000 万元修正为亏损 7,500 万元至 8,000 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天龙光电3 月 3 日前认真核查后就下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1. 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杰姆斯 68%的股权,其余 32%股权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荣生之子周俭间接持有。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收购杰姆斯以来确保有效控制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向其委派董事和高管及其履职情况,行使股东权利遇到的障碍及与杰姆斯管理层的沟通协商情况。
2.请补充说明杰姆斯资产被查封、停止经营及不配合审计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你公司知悉的具体时点,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利益,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杰姆斯 2019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对杰姆斯失去控制权的时点及依据,对公司 2019 年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影响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若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4.请补充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对杰姆斯各类担保、借款及代垫款的情况,是否存在借款、代垫款逾期、涉及诉讼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风险,以及相关减值或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充分。
5.公告显示,你公司董事会决定转让杰姆斯全部股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安排,是否已确定交易对手方和交易价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交易不确定性的风险。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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