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间,四川新金路集团(000510)发布的公告:近日,新疆融创诚大股东四川兴能拟将持有的75%股份,转让给成都市新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而持有融创诚25%股份的新金路集团,则“经审慎考虑,决定放弃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卖方是谁?
此次进行股权转让的大股东是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范围是新能源产品的研发;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设施、储能电站的建设、运营与服务等。新疆融创诚是哈密100MWh钛酸锂储能电站的项目公司,持股 75%,故对外宣称新疆融创诚哈密100MWh钛酸锂电池储能调频电站示范项目。
2018年3月29日,新疆融创诚哈密100MWh钛酸锂电池储能调频电站示范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该项目于2018年5月1日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内全部建设成投运。该项目总投资12.4亿元,分别建设巴里坤县三塘湖东方民生风电场20MWh钛酸锂电池储能调频电站、巴里坤县三塘湖风电场30MWh钛酸锂电池储能调频电站、伊州区东南风电场30MWh钛酸锂电池储能调频电站、伊州区东南风电场20MWh钛酸锂电池储能调频电站。
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日,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人民币。
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钛酸锂电池生产基地
买方是谁?
此次进行股权收购的企业是成都市新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主营范围是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批发、零售,水处理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环保设备、五金制品、机电设备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市新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
经过股权受让后,该公司拥有融创城股份的75%。成为新疆融创诚哈密100MWh钛酸锂电池储能调频电站示范项目的第一大股东。
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为700万元人民币。
二股东为何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2018年5月,新金路集团以6000万元增资入局,持股25%。新金路对大股东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2019年11月,大股东四川兴能撤离,将所有股权转让给成都新众鑫,二股东新金路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新金路集团发布的公告来看,此次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在于以下四点:
一、新疆融创诚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设施,新能源技术、 产品开发等业务,而公司为氯碱化工企业,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经验及相应专业技术人才,目前尚不具备独自实施该项目的能 力。
二、合作实施的新疆哈密 100MWH 钛酸锂储能调频电站项目一期巴里坤三塘湖2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于 2019 年 9 月开工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之中,尚需专业技术和大量资金支持,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汇同成 都市新众鑫共同合作,可借助合作方技术和资金,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公司放弃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新疆融创诚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新疆融创诚的权益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与四川兴能、成都市新众鑫及新疆融创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对相关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是为了保护公司利 益,维护合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而对于此次变动,新金路集团也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了说明:
一、合作实施的新疆哈密 100MWH 钛酸锂储能调频电站项目一期巴里坤三塘湖 20MWH 储能电站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后续尚需大量资金支持,若合作方出资未能及时全部到位,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按照预期进行的风险。
二、若外部政策发生变化、电价执行标准变化、储能示范项目电量未能全额顺利消纳,可能导致达不到合作预期效果的风险。
三、在合作事宜及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存在其他合作方协议无法签署,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收益无法达成的风险。为此,公司将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及时进行跟踪、监督, 并实时评估,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
四川新金路集团(000510)上市日期为1993年5月7日,总市值为22.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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