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国电建抚州南城县里塔镇一期200MWp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中国电建抚州南城县里塔镇一期200MWp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直流侧容量),实际装机容量为140MWp,同期配置15%、2小时储能,即配置储能容量为21MW/42MWh,场址位于位于抚州南城县里塔镇廖坊村附近,南城里塔光伏本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建设1台200MVA主变,新建1回220kV线路至220kV华能里塔光伏升压站(GIS需要扩建间隔),线路长度约8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已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中国电建抚州南城县里塔镇一期200MWp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40022
一、招标项目
受南城县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抚州南城县里塔镇一期200MWp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抚州南城县里塔镇一期200MWp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抚州南城县里塔镇一期200MWp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直流侧容量),实际装机容量为140MWp,同期配置15%、2小时储能,即配置储能容量为21MW/42MWh,场址位于位于抚州南城县里塔镇廖坊村附近,南城里塔光伏本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建设1台200MVA主变,新建1回220kV线路至220kV华能里塔光伏升压站(GIS需要扩建间隔),线路长度约8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已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3.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范围必须完全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1MW/42MWh储能系统设备(含电池抽检、储能设施安评报告)的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若采购容量发生变化,按照每MWh单价不变原则调整合同总价。
本项目光伏装机容量为140MWp、储能装机容量42MWh,储能系统建设规模为 21MW/42MWh,初步设计方案为:2.5MW/5MWh储能单元,共计8个单元,1.0MW/2.0MWh储能单元,共计1个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包括1套5000kWh容量的储能电池(含BMS)集装箱、1套2500kVA储能变流器,或1套2000kWh容量的储能电池(含BMS)集装箱、1套1000kVA储能变流器,具体方案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最后经过2.5M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交流,并以1回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
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协调控制器必须满足当地电网电力接入及电力调度的要求)、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电池柜)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或液冷系统、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不含储能变压器间35kV连接电缆和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与储能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新能源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运输),负责指导现场吊装、安装,提供报装资料及监理需要提供的各类方案等,负责指导设备的通讯调试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单体调试,配合完成各类设备考核、试运行和外部验收(电网公司验收、消防验收等),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储能电芯检测有关的试验等,投标人应满足电网的有关要求或者电网指定的检测单位,配合电网相关工作,并承担费用及提供检测的储能电芯。
投标方应承诺具备相关通信接口,并通过通信接口无条件向招标方提供储能系统相关信息,主要为BMS和PCS的各项数据。
拟采用直流1000V~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 kV,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或单独AGC/AVC控制),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
储能场区用地尺寸约为32*54m(不包含场区道路):本项目储能系统共计1 个接入点,接入点设置在35KV母线储能进线侧,接入点设置双向计量表,计量表由招标人提供。
注:本招标接受投标人对于储能单元大小及数量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方案必须以节省占地或总体成本降低为原则。接受不同形式的集成方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结合项目容量及项目所在地环境、气候等特点,选择技术性价比最优的产品进行投标。
以及相关的如下内容(如有):
1)负责办理与项目储能系统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办理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储能设备及厂房的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手续等,并承担办理费用;
2)负责办理储能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检测、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办理费用;包括且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满足当地电网验收要求的电池储能系统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年度电池检测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负责本储能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办理费用,负责本储能系统监造过程中的第三方抽样送检、试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本储能系统现场到货后的第三方抽样送检、试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办理储能系统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负责储能系统厂房相关所有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办理费用;
5)负责设备消防安全及电网公司对储能系统设备调度控制的响应要求,在发生变更或升级时需对以上要求提供满足升级要求的承诺。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安装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4.交货时间:
2024年3月15日前全部到货。
5.交货地点:
项目指定位置现场交货(车板交货)。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魔方pack”、“刀片电池”等新技术路线的投标方案。电芯为亿伟锂能、宁德时代、中创新航、海辰、瑞浦兰均或同等性能及以上品牌;PCS为阳光电源、科华数能、上能电气、南瑞继保、汇川或同等性能及以上品牌;升压变压器为山东泰开、特变电工、广东明阳、广东顺特、江苏华鹏或同等性能及以上品牌。若以上设备投标人采用自产设备,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前提下不受短名单限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IS09001或IS014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储能系统集成商2022-2023年累计具备200MW/4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集成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及签字页(*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页等证明材料);
4.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2022-2023年用于该项目的储能电池,累计4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标准的最终型式试验报告,不接受阶段性报告;
5.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PCS厂家需提供(2022-2023年)200MW及以上PCS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CNAS和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6.储能系统采用新能源储能行业主流的单体容量280A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芯,并具有由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GB/T 36276-2018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电芯(与投标所用电芯品牌、型号一致)、电池pack、电池簇GB/T36276-2018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需承诺实际供货电芯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一致。
7.储能系统集成商必须具备电池电芯、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或电池管理系统(BMS)其中至少一项为自有品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2021年至今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函);
9.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2020、2021、2022)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提供银行资信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10.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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