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绿电荷储发布2025年度江苏、浙江、安徽、河北区域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包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项目地点位于四个区域,各自容量为江苏400MWh,浙江200MWh,安徽100MWh,河北100MWh,合计800MWh。服务周期为1年。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电站的开发、前期合法合规手续、设计、施工、设备购置(除甲供设备外)、并网及协调、竣工验收、公关维护等全部工作。
另外,投标人近3年内需具有以下业绩之一:50MW及以上等级的储能项目或新能源电站配套储能项目;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电站EPC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绿电荷储2025年度江苏、浙江、安徽、河北区域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包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电荷储2025年度江苏、浙江、安徽、河北区域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EPC总包框架公开招标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北京绿电荷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浙江、安徽、河北区域。
2.2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合作容量:暂定接入容量:江苏400MWh,浙江200MWh,安徽100MWh,河北100MWh,合计800MWh。服务周期:1年。(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电站的开发、前期合法合规手续、设计、施工、设备购置(除甲供设备外)、并网及协调、竣工验收、公关维护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发范围:在江苏、浙江、安徽、河北境内开发用户侧工商业储能项目,包括与各级政府部门对接协调,办理项目立项备案、环保、安全预评价、接入设计、接入批复、可研编制(如需)等前期手续事宜;与用户对接协调,负责办理建设场地租赁、办理能源管理合同、电力运营代理服务协议签订,提供项目立项必须的用户资料(业主营业执照、土地证、消防验收证明、负荷曲线、厂区图纸等);
(2)储能设备和材料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储能柜、汇流柜、变流器、并网柜、电缆、施工辅料、构件、配件、设备监造、电池预制舱(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升压变流预制舱(含PCS、干变等)、储能控制及能量管理系统(含EMS、BMS、机柜、UPS等必要的设备)等的供货、安装、运输、装卸、保管、倒运、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工器具移交、检验、试验;
(3)按项目装机容量设计,含勘测(如需),用户侧储能系统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各项政府部门的申报审批等,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项目备案、集电线路(如有)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及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所有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如需)、初步设计编制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核报审、竣工图编制,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接入系统批复手续办理、加固方案优化,所有地方政府关系、电网关系、项目所在方企业关系统筹协调处理;
(4)所有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清赔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拆除、加固、所有设备装卸及保管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保险、技术监督、网络安全、电缆沟开挖、电缆桥架铺设、安装工程(含储能设备到场后卸货、吊装、接线)、防雷工程、消防工程(含远程控制储能柜的水消防接口注水浸没式消防管道与并网柜市电断开的控制系统安装,消防第三方检测以及包括当地消防验收一切事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站设备全方位无死角)、储能户外防晒防雨棚、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标识、照明系统设置;
(5)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试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EMS、PCS)应具有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6)负责本项目并网验收相关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含配合升压站所有调试,如需)、电能质量预评估和评估、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如无特殊约定,本合同所称的“并网”均为项目全站全容量并网)、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项目并网申请及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接入绿电荷储云平台数据接口,含接入设备及安装调试。负责投保建设期工程设计责任险(如需)、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
(7)人员安全操作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根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要求优化项目设计和整改工程等全部相关工作。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其他条件:
(1)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承诺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已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a)50MW及以上等级的储能项目或新能源电站配套储能项目;
(b)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新能源(风电或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
(7)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8)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开标当日数据。注: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50MW及以上等级的储能项目或风电配套储能项目或光伏配套储能项目或风电或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年龄不超过55周岁(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及合同复印件或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
(9)投标人需承诺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试由具备相应等级的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实施。
(10)投标人若仅具有设计资质,需承诺:若中标,将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投标人若仅具有施工资质,需承诺:若中标,将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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