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业整体低迷情况下,光伏企业正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东方日升4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拟全权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太阳能电站项目,这意味着公司将向光伏产业下游延伸。
根据公告,东方日升本次授权仅限于董事长办理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投资事项,包括收购、建设、经营、转让等。
授权后,董事长对外投资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单个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审批权限为:(1)电站项目公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的电站项目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3)交易的电站项目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4)电站项目公司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5)电站项目公司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