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厦门市经发局牵线搭桥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海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顺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与央企华电(厦门)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引入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达2.2万千瓦。
根据协议,4家企业的厂房屋顶(场所)将由华电统一投资建设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回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华电按光伏组件实际占用屋顶面积,每年向企业支付6-8元/平方米租金,同时对企业消纳项目的光伏发电量,按当地电网对用电户的销售电价标准给予优惠3%-5%;另一种是企业免费提供厂房屋顶,消纳项目的光伏发电量时,享受8%-10%的优惠。两种方式的合作期限都是20年。
华电(厦门)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仪明说:“东南沿海气候条件适合开发光伏发电,国内光伏发电技术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加上国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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