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能力达8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15%,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明确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方略和行动纲领。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将重点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四大战略。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达15%,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控煤:限制与清洁利用并举
《行动计划》提出,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将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即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现有产能能效要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
多位专家表示,要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关键是控制煤炭消费。“中国急需基于控制煤炭开采和消费的能源转型,以提高能源系统效率。”NRDC气候变化与能源高级顾问杨富强说。
而今,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与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已成为业界共识。
《行动计划》提出,将控制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减量替代,压减煤炭消费;削减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加大高耗能产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扩大外来电、天然气及非化石能源供应规模,耗煤项目实现煤炭减量替代。到2020年,京津冀鲁四省市煤炭消费比2012年净削减1亿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方面,行动计划重点提出要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排放水平。
推进煤电大基地大通道建设也是煤炭清洁利用的重中之重。未来将重点建设晋北、晋中、晋东、神东、陕北、黄陇、宁东、鲁西、两淮、云贵、冀中、河南、内蒙古东部、新疆等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到2020年,基地产量占全国的95%。采用最先进节能节水环保发电技术,重点建设锡林郭勒、鄂尔多斯、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哈密、准东、宁东等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
调结构:发力清洁能源
《行动计划》提出,将积极发展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天然气作为较为清洁的能源,在未来能源供应中被寄予厚望。按照规划,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在6%左右,仅为国际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具体而言,天然气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到要加快海洋石油开发,并强调加强渤海、东海和南海等海域近海油气勘探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也明确了核电发展目标,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业内专家表示,这一目标打消了之前业内关于“十三五”期间将下调核电建设目标的顾虑。此前,拿到国家能源局首批“路条”的内陆核电站包括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核电站、江西彭泽核电站建设均已搁置多年。对于这些停摆已久的内陆核电项目,行动计划给出的态度仍是“研究论证”。
在“水、风、光”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开发水电。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西南地区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等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
大力发展风电。重点规划建设酒泉、内蒙古西部、内蒙古东部、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以南方和中东部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
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有序推进光伏基地建设,同步做好就地消纳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强太阳能发电并网服务。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在备受关注的能源体制改革方面,《行动计划》提出的总体思路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记者发现,此次行动计划中,能源价格改革、电网和油气管网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及国有能源企业改革都被纳入改革范畴。
《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同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点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
“能源价格机制是能源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与核心,而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又是能源体制改革的核心。所以,能源体制的改革的最佳突破口应放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上。”中国经济学会理事刘满平此前表示,“只有能源价格机制理顺了,才能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能源行业,才能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实现充分竞争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此外,我国还将深入推进政企分开,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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