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第一年,为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增加用户用电的自主选择权,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在全省开展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在通过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初选上报电力用户基础上,经省直有关单位审查,确定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标、无拖欠电费等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发电厂名单。现将河北省南网2016年拟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和发电厂符合准入资格企业名单通告如下(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的电力用户和发电厂企业名单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向省发改委电力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4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自强东路55号电力办
邮 编:050000
电子邮件:dianliban@126.com
附件:1.河北省南网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统计表/data/attachment/images/file/20160602/d5312e4ed142f565b7ee8481f0501c13.docx
河北省南网电力直接交易电厂统计表/data/attachment/images/file/20160602/685dd87f3ce7508d3887a12201b51a05.docx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河北省南网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统计表
河北省南网电力直接交易电厂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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